各教学单位:
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是质量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学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一。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审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5]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甘肃政法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评选及2015年度省级教学团队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
具有明确的团队发展特色、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原则上40%以上的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教学团队设带头人1名,成员一般为5-8 人。
2.带头人
团队带头人应为在我校本科教学第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长期致力于本团队的教学建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及科研工作
团队成员近三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成效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三年来至少符合以下项目中的五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
(1)申报前三年无教学事故;
(2)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3)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改革计划项目;
(4)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校级优秀教学奖或教师教学竞赛奖或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
(6)校级及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7)教师指导的学生在国内外学科大赛(校级学科竞赛及省部级以上学科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8)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学研究论文5 篇以上;
(9)承担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的编写任务;
(10)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奖项;
二、申报、评审程序
1.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各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由各教学单位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汇总(附件1)上报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2支教学团队,并且要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
2.学校按照“择优建设,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后确定为2015年甘肃政法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最后学校择优推荐2支团队申报2015省级教学团队。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教学团队须提供的材料包括:2015年甘肃政法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附件2)和2015年甘肃政法学院教学团队申报材料统计表(附件3)一式三份;教学成果、精品课程各类竞赛等获奖证书、教改项目、论文、教材、专著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制作,材料中所有签字、签章均为原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负责。以上要求申报材料于6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评估科,同时发送附件2、附件3电子文档至wyt7001@gsli.edu.cn,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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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