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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关于“十二五”期间继续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2013-03-12 14:14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以及甘肃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精神,学校决定“十二五”期间继续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现就继续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战略主题,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整体提高教师队伍教学能力为关键,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培育特色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项目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

(二)建设目标

通过继续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使学校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特别是在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团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在教学名师培育和教学团队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研究性教学进一步引向深入,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在精品课程、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显著增强,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科专业知识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进一步科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科学高效运行;学校办学特色得到充分培育、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认可度。在实施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储备、对接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使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面的内涵延伸。

引导各二级学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追踪行业及学科发展前沿,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为主线,在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专业建设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形成一批引领改革的示范专业和服务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1.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要继续加强已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要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建设等举措,着力提升其专业内涵,使其在同类院校中处于明显优势地位,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加强已有特色专业建设的同时,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精心培育5个左右校级特色专业,争取再建3—5个省级特色专业,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构建课程体系、深入改革教学内容、努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办出专业特色。

已有特色专业的建设经费以原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经费为主,实行专款专用;原特色专业建设点为自筹经费项目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每个新建校级特色专业每年给予20000元经费支持,连续建设3年。对获批的省级特色专业按照1:0.5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

2.新办专业扶持项目。学校划拨新办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确保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尽快达到教育部有关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筑稳学科专业良性衍生和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学校对每个新办专业每年投入50000元建设资金,连续建设4年,后期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相应的投入。各新办专业每年初需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规划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提供经费。

3.专业调整、改造项目。要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适应性不强、难以体现学校优势与特色或实践证明落后于时代要求的专业,及时通过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予以调整、改造,进一步提高专业竞争力。

“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改造5个左右发展前景较好但基础建设不足的本科专业,显著提高其社会适应性。学校将对改造思路明确、可操作性强的专业进行立项,并给予每个专业每年10000元经费支持,连续建设3年。

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要在总结实施法学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项目以及开展法学创新实验班、“法商结合”型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找准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积极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卓越公安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并积极培育项目,争取相关领域的国家级、省级项目。

要高度重视通过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以课程为载体,以“方法”为切入点,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教学模式、课程内容、授课方式、考核方式、实践性教学环节等角度进行实践探索,鼓励教师结合具体课程教学实际,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积极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参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力争获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5项左右。

对于获批立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学校给予每个项目每年30000元的经费资助,连续建设3年。教改项目按照重点项目8000元、一般项目5000元的标准配套建设经费,但对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确有全局性带动作用、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可酌情增加建设经费。要通过集中教研合力、凝练教改方向等有效举措,争取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领域实现突破。对获得省级一等、二等及教育厅级奖的教学成果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和3000元。

(二)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项目

1.创新实验班建设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科学、合理、公平的选拔机制,集中优质生源和优质教学科研资源,执行个性化培养方案,探索培养基础知识宽厚、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实践、科研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实现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形成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提升的新机制。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开办实验班,发现学生的特长、专长并为其提供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为其成长为相关领域的卓越人才奠定基础。

创新实验班项目一经立项,学校按照每班500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经费支持,连续建设4年。

2.实践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要围绕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切实强化实验实践教学。力争建成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按照《甘肃政法学院实施开放式办学的意见》,广泛吸引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支持、共建实验实践教学基地,拓宽本科生的校外实践渠道,确保实践教学效果,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十二五”期间,学校所有本科专业都要建成 1—2 个稳定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

学校对每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年给予10000元建设经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照1:0.5的标准配套建设经费,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依据合作情况给予5000元—10000元不等经费支持。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遴选项目。学校将从2012届毕业生起,每年遴选50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结集出版,每篇奖励500元,每年提供30000元出版经费,以此推进毕业论文(设计)这一实践教学环节质量,并推出一批足以反映学校本科教学整体水平的成果。

4.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学校每年划拨150000元专项经费,继续大力开展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CCTV杯”英语演讲赛、“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建立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长效机制。并积极扶持模拟审判大赛、专业辩论赛、营销策划大赛等富有学科特色、参与面较广的学科专业竞赛活动,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格局。

5.学生科技创新扶持项目。学校每年设立100000元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造及大学生个人创业计划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教师应吸收学生参与完成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和校内教改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1.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要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实习基地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再建8—10个校级教学团队,形成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推动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和研究,采取集体备课、定期研讨等方式促进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充分开发教学资源。积极推荐建设成效明显的校级教学团队参评省级教学团队,力争再建3个省级教学团队。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每个团队每年给予10000元经费支持。对获批的省级教学团队按照1:0.5的标准配套建设经费。

2.教师实践能力提升项目。要在实施开放式合作办学的基础上,学校每年划拨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经费100000元,根据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对师资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教师到实践部门挂职锻炼,以此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教学名师培养项目。要始终坚持教授为本科生特别是新生授课的制度,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两年评选5名左右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教学团队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校级教学名师,并通过开展观摩教学、先进事迹宣传等方式,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作用。要多渠道、多形式提升教学名师的影响力,争取再评3名省级教学名师,并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要特别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培训,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参加国内外进修和学术会议,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意识地培养一批青年教学名师。

学校对校级、省级教学名师一次性分别发放3000元、5000元“教学名师奖励津贴”,每年划拨青年教师培养经费100000元。

(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要对现有校级、省级精品课程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再建50门左右的校级重点课程,每门课程资助10000元;再建15门校级精品课程,每门课程资助20000元;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推荐评选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力争新建省级精品课程5—8门,力争实现国家级精品课程零的突破。

稳步推进网络精品课程建设,将现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成既可供学生远程学习,又可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辅助教学的网络课程,建设信息量大的案例库和试题库,不断丰富教学资源。

有重点地建成20门左右涵盖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等学科精华的优质通识教育课程,使优质通识教育课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健全人格方面切实发挥净化和引领作用。对评选为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分别按照1:0.5、1:1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学校立项建设的优质通识教育课,每门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

2.精品教材出版项目。“十二五”期间,学校每年划拨精品教材建设专项经费200000元,围绕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组织骨干力量紧跟学科前沿动态,编写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适应网络共享,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的实践实训类教材和主干课程教学辅导教材,并做好教材推广工作。

3.教研室建设项目。要切实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方面的基础作用,配备工作得力、责任心强的教研室主任,整合教研室全部力量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等工作,积极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思想、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推进教学改革。学校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年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津贴,为每个教研室按人均500元/学年的标准划拨教研室建设专项经费,由教研室结合工作实际设计活动内容并申请相应经费。

(五)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1.教学质量监控项目。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和健全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课堂教学评估制度、实践教学评估制度、领导听课制度、同行评议制度、学生定期反馈制度及教学督导制度等,加强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管理;完善教研室、院(部)、学校三级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加强对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确定项目,作为校级教学改革委托项目,以教学单位、教研室为单位申报,每个项目提供20000元建设经费。

2.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定期开展以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单位为内容的专项评估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评估,及时反馈问题,切实达到以评促建的效果;同时要做好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教学评估的准备工作。

学校每两年划拨100000元教学评估经费,用于教学专项评估。

3.教学管理人员培训项目。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派出学习等方式,对全校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而提高其服务教学、保障教学的意识和能力。学校每年划拨教学管理人员培训经费50000元。

三、办学特色凝练项目

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高等教育竞争中,办学特色不仅是避免教育资源同质化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且日益成为高校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的综合体现。因此,要贯彻“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办学特色的发掘、凝练、培育和建设,准确科学地制定学校今后的发展方向、发展空间和发展特色,要有完善的制度化支撑,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其内涵。各二级学院都要依据学院定位、发展目标和服务面向培育、建设若干个特色项目。学校将对二级学院的特色项目进行论证、立项、评估、验收,并择优加大投入、重点建设,促进学校从有办学特色向办学特色鲜明、再向特色办学发展。学校对立项建设的特色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和需要给予10000—100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四、组织管理与经费保障

(一)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以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学校要落实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教学支出占学校总支出的比重,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倾斜,优先保障实践教学经费。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院定位和发展实际,围绕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

(二)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实行项目化管理,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要制定项目经费使用办法。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筹措经费,大力吸引行业、企业、社会资金,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配套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工程项目顺利、有效实施。项目承担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接受教务、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

(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决定“本科教学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学校教务处统筹负责本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规划、过程管理及经费审批,教务处成立“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评审立项。

(四)“本科教学工程”一律以项目为实施载体,实行项目化运作、合同制管理。由学校先期公布拟建项目,各教学单位依据本单位实际申报项目,必要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项目申报书应明确项目建设周期、建设目标以及所需经费等内容,学校对立项建设项目分三次划拨建设经费:项目一经确立拨付经费总额的30%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的建设经费,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25%的经费,其余5%的经费作为管理费用,由教务处管理使用。

(五)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本科教学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依据所承担项目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保证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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