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甘肃政法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现将本学期考务管理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重考安排
1.考试时间:4月23日-27日(第8周)。
2.考生范围:2014级普通本科生和2016级专升本学生。
3.考试课程:第一学期至第七学期已修读但成绩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二、期中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4月23日-27日(第8周),按规定时间没有授课点的课程顺延到第9周进行考核。
2.考核课程: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应进行期中考核。同时,任课教师要组织毕业生对本学期已选的选修课程、初修的必修课程进行考核和评定期中、平时、期末成绩。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6月16日 (第15周星期六)。
2.抽调监考:6月1日前各教学单位上报监考人员名单。由于我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人数较多,原则上除院长、书记外,其余所有教职员工都应监考。
四、期末考核安排
1.考试时间:必修课的闭卷考试于7月9日-13日(第19周)进行,其余考查课程的考核在第18周进行,第18周没有授课点的课程在第17周考核。
2.上报监考:6月8日前教学单位上报监考人员名单。所有任课教师都应上报,如有特殊情况,须附材料说明。
3.成绩报送:统一流水阅卷的时间主要集中在7月14日-20日(第20周)进行,并及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7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要将成绩汇总报送完毕。
五、考试改革申请
1.申请时间:6月1日前完成必修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申请的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要求:拟对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必修课,要制定出详细的考核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改革目的、具体实施步骤、评分标准等。申请须教研室审查、学院审核后上报,经教务处审批后是否予以执行(见附件)。
各教学单位要通知到所有教职员工,按照教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早做安排准备,确保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运行。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