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张鹏飞,学号201531030154,男,汉族,原系我校民商法学院2015级法学财经法务本科班学生。该生自2017年5月擅自离校至今未报到。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并经2017年9月26日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现给予张鹏飞退学处理的决定。